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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手机投注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6-09-18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决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林业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督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山区、丘陵、岗地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督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县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市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全县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市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小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进入保护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教学科研、进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市核和监管的职责。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监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基金,对全县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管理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省、市、县财政投入林业资金安排意见。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和项目建设规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以上职能涉及行政市批事项,按行政市批制度改革要求执行。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设办公室、政工股、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股、造林绿化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股6 个职能股室。

     二、 2015年度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了“绿满英山”行动

       1、保质保量完成了荒山造林、长江防护林、造林补贴试点、油茶示范基地、退耕还林等项目。全县植树510万株,共完成各类造林33852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21.5%。其中无立木林地造林23040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1.9%;道路绿化645亩,占计划任务的379.4%;村庄绿化已完成10167亩,占年度计划的154.7%。9月初,所有工程都通过了省级验收,得到了省林业厅领导及检查组的好评,充分肯定了英山林业的成绩,造林面积保存率、苗木成活率均在90%以上。8月份,完成了45000亩森林抚育任务,并已通过省林业厅检查验收;对新实施的0.6万亩退耕还林,进行了自查,督促各退耕户加强退耕地种苗的抚育管理,迎接2016年初的省级验收。

       2、共计完成义务植树150多万株,全县建成义务植树基地70余处。年初我局想方设法投入500多万元,无偿为群众提供桂花、香樟、紫薇、红叶李等绿化苗木80余万株,结合22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对全县大部分乡村进行了绿化美化。县老促会为各乡镇提供银杏苗7万余株,其中我局提供3万余株,在方咀乡熊冲、石河冲等7个村建起了“银杏长廊”,我们为其搞好了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等服务。三季度我局组织技术骨干对全县义务植树现场、村庄绿化点所栽种苗木进行了检查摸底,对管理不到位的村提出了整改意见;对重点乡村的绿化苗木进行了补植,特别是对全市农村党建工作现场会确定的点,指派专人以保证苗木质量和栽种技术要求。今年温泉镇梅岩村、石正镇周贩村、雷家店镇伍冲村等共计16个村获得“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称号,遍及全县每个乡镇。

       3、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孔家坊乡樊冲村村民郑友良个人投资栽种香榧130余亩;草盘地镇星光村村民肖著良购买红枫3500棵绿化村级公路10公里,栽种核桃苗18000多株;雷家店镇杨坊村2个村民合伙种植果桃、花桃、毛桃等三个品种的桃树苗3万株;星光村黄劲松自购4公分红枫6500棵,对14公里的村级公路进行了绿化、美化。我们采取多渠道宣传林业“谁栽种、谁受益”的政策,让百姓明白植树造林不光是政府的事也是自己的事,引导全民参与植树绿化,爱绿护林、建设美丽乡村已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切实加强了资源保护管理

        1、狠抓森林资源管理。严守森林、湿地、物种等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发挥其在生态保护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没有出现大的毁林案件;已经挂牌的11个古树群落、651棵古树名木得到了有效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摸清了资源现状,制定了保护措施;申报张家咀省级湿地公园为国家级湿地公园,编制了申报材料,做好了项目规划,12月初迎接了国家湿地公园评审组的实地勘查,中旬我局分管领导赴厦门与评审组对接,评审会中获得了专家评委的一致认同、全票通过,接下来我局将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争将张家咀湿地公园打造成英山的一张新“名片”。

        2、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及林地用途管制,严格坚守林地保护红线,实现了林地管理“一张图”;加强了林地监管审批,对矿山、养殖场和建房、修路、取土等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今年以来,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40多宗,办证率达100%,查处侵占林地案件20余起。

        3、严防森林火灾。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各乡镇组建了半专业扑火队;大力开展防火宣传,今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3%以下。2014年—2015年度森林防火期火灾起数20余起,过火面积不过200亩,同期大幅下降。9月14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县长田洪光,县委副书记杨艳红,县委常委、人武部长邹迪祥,副县长王曙,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贯彻了全国、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2014—2015年度全县森林火灾情况,安排部署我县2015-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乡镇、林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切实把森林防火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安全平稳地渡过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今年,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市“火案攻坚”先进单位。

         4、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林业执法部门坚持重拳打击森林火灾、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到目前为止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50余起。县森林公安局查处涉林刑事案件11起,刑拘2人,逮捕1人,起诉9起。9月份,英山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破坏森林资源的网上逃犯方某实施刑事拘留。有效保护了全县生态安全,促进了林区和谐稳定。

       (三)大力发展了绿色富民产业

         1、不断夯实林特产业基础。积极引导全县围绕特色抓调整,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油茶、药材、湿地松、意杨等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今年新发展油茶6000亩,全县油茶基地达3.7万亩。加快中心苗圃建设,在温泉镇马坳村新建苗圃基地50亩,重点培育轻基质嫁接油茶苗,年可出圃优质油茶苗100余万株。不断完善科技兴林体系,春季组织林业技术人员“送科技”下乡5场次,推广林业实用技术,培养乡土技术人才。加大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力度,全县已建成林业专业合作社18个,网络社员1077户,基地面积达到了3200亩。

         2、深化林改激发林业活力。持续做好林权确权发证“回头看”,截至目前,已发放林权证67488本,确权发证面积145.43万亩,确权率达99.6%。继续深化配套改革,完善了林权电子档案数据库,群众查询“一点通”、“零障碍”。进一步规范林地流转,不断放活经营权,全县已流转林地30万余亩,涌现出经营山场100亩以上的造林大户、经营业主180多个;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林特产业,全县新发展林药、林果、林菜、林禽、林畜等复合型经营示范基地9个,面积11000亩;新增苗木花卉、经济林果、速生丰产林等基地、苗圃18个,全县已达到100多家。

         3、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业。紧紧围绕“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以大别山主峰和桃花冲两个景区为重点,狠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景区景点提档升级。大别山主峰登顶索道、桃花冲文化小镇等重点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两个景区门票收入稳中有升,旅游综合收入达5000多万元,森林旅游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板块。吴家山、桃花冲分别接待游客10万、7万人次,门票收入分别达240万元、120万元。吴家山国家森林公园获得湖北省唯一一家的“中国森林氧吧”称号。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林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144.14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4.14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决算1144.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17.3万元,农林水支出1026.84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林业局决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林业局机关、下属林业站、检查站(稽查队)、野生动植物保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县林业局日常公务车辆运行、公务接待支出,较2013年同比下降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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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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